辽宁省发布实施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》
2021-02-20
《“十三五”生态环境保护规划》和《“十三五”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提出要加快构建“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”(以下简称“三线一单”),并将“三线一单”作为生态源头预防和系统管理的重要手段,可为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、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,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管控依据,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,也是“十三五”辽宁省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项目七研究团队针对东北地区“绿水青山”分布与空间特征,通过多元融合技术方法,开展了东北扩展典型区的“绿水青山”区划工作,支撑了辽宁省“三线一单”的生态红线和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工作。2020年,辽宁省“三线一单”工作已经通过了国家技术审核,并完成了省内有关部门的征求意见。2021年2月17日,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了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》(辽政发〔2021〕6号),将作为辽宁省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重要依据,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,也是建设美丽辽宁的重要内容,是履行国家战略使命的重要举措。
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“三线一单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》发布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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